❶ 生源地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借款人、学生、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使用军人证或武警证作为有效证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出示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在校学生出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拓展资料:
1、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一定的利率借出货币资金并必须偿还的一种信贷活动。 广义的贷款是指贷款、贴息、透支等借贷资金。 银行通过放贷和货币资金,可以满足社会对补充资金的需求,扩大再生产,促进经济发展。 同时,银行也可以获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自身积累。
2、“三性原则”是指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率性,是商业银行贷款经营的根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条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流动、高效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律。”贷款安全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问题;流动性是指能够按预定期限收回贷款或快速变现而不损失的能力,以满足客户随时提取存款的需要;效率是银行可持续经营的基础。例如,发放长期贷款时,利率高于短期贷款,效益好,但如果贷款期限长,风险增加,安全性降低,流动性变弱.因此,“三性”要和谐,贷款才不会出错。
3、贷款渠道:传统贷款(也叫线下贷款,指现实生活中通过银行等方式提交贷款申请)。网贷(又称网贷,是指在网上提交贷款申请),即P2P金融贷款。 P2P的建立诞生于募款人和投资人之间。与传统贷款相比,互联网金融可以规避非法集资、坏账、跑路等风险,而且互联网金融没有固定的投资群体,可以有效解决平台的运营安全问题,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手机贷款(指通过手机贷款APP提交贷款申请,随时随地灵活便捷)。
❷ 生源地助学贷款到哪里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地点: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
申报材料:
一、贷款证明材料
①、2009年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②、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生源地贷款需要填什么资料扩展阅读:
申报程序: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②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二、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三、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四、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五、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
❸ 生源地贷款需要什么东西
一:身份证明材料,贷款证明材料。
二:.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学籍证明。
三: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
❹ 在校生生源地贷款需要什么资料
1、申请程序
新生:借款学生在县资助中心领取(或自行下载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网站和省学生资助网站均可下载,也可到院各学部领取)2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表一),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在校生:借款学生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领取(或自行下载打印)2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2、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持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到县资助中心提交申请。
3、县资助中心现场审查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审查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申请表一式二份,县资助中心保留一份存档,县资助中心预留一份并最终提交给国家开发银行。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学籍证明复印件存档。
4、通过县资助中心审查后签订合同程序
希望对你有用
❺ 助学贷款有哪些条件,填写哪些资料
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学生证(或者高校录取通知书或高校开具的在校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价及复印件、学生家长的贷款承诺书和贷款申请书等材料、村委会或街道居委会或父母所在单位的乡、镇政府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贫困证明(该证明除文字说明外,必须加盖公章)。此外,还需准备申请贷款银行、省自主中心和高校资助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只要是考取了
注意事项:
1. 申请生源地求学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2. 申请助学贷款需要哪些贷款材料?
3. 助学贷款的作用
4. 生源地贷款的贷款期限是多久?
5. 生源地求学贷款需要多少时间?
条件:只要是考取了公立全日制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以及高等专业学校,并且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学费的学生都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但是,如果已经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能再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❻ 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什么申请材料
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⒈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⒉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⒊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⒋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注:2012年的高中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工作于今年5月底前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申请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和在省内高校就读的老生须已被列入认定名单,详细情况可咨询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审查审批
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还款方式
⑴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⑵学生毕业后,观看其可活动资金来还贷款;
⑶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⑷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⑸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❼ 国家生源地贷款需要什么条件,要什么证件
1、借款学生在县资助中心领取(或自行下载打印)2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2、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持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生为学生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到县资助中心提交申请。
县资助中心现场办理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审查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申请表一式二份,县资助中心保留一份存档,县资助中心预留一份并最终提交给国家开发银行。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学籍证明复印件存档。
3、县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助学借款合同,并向借款学生提供合同回执,用于借款学生到高校报到时证明其已经取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格,以及用于高校填写借款学生学费、住宿费、高校账户信息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后确认该生已入学。合同签订后,县资助中心提示学生及时到县农信社办理开户手续。
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一份。借款学生保留合同正本一份(附回执),共同借款人保留合同副本一份。县资助中心存档合同正本一份,预留合同正本一份并最终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合同在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并正式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评确认函后生效。
4、县资助中心汇总本县借款学生借款信息后分别向省资助中心和代理行提交《××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电子件)。
5、代理行根据学生申请,为借款学生开设个人账户。
6、省资助中心收到县资助中心《××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后,将各县汇总表以及本省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总额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落实相关资金安排。
7、借款学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含回执)到录取高校报到,由各高校填写回执。确认该借款学生报到,并按本校学费、住宿费收费额度填写要求划款额度。学费、住宿费划款总额如超过贷款额,按贷款额填写,不足部分由借款学生补足。
8、借款学生将国家助学贷款回执(一式两份)邮寄回本人所在地的县资助中心。
9、县资助中心将根据本县回执更新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包括电子件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各一份),以及按汇总表顺序整理后的借款学生申请审批表、借款合同、高校回执一并提交给省资助中心。
10、省资助中心汇总本省各县汇总表及相关档案后,提交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
11、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贷款委员会对省资助中心汇总的贷款总额进行审批,并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批确认函(附加盖公章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
12、省资助中心通过县资助中心向代理行提交贷款确认函及《××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
13、代理行收到贷款确认函和《××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按操作程序办理借款学生借款手续并代扣资金至各高校账户。
14、学校收到上述款项后,向借款学生出具相应的收据或发票。
❽ 助学贷款需要什么资料
助学贷款申请资料
1、 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用于贫困生认定,将会存入学生诚信档案);
2、 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承诺书;
3、 借款学生身份证与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
4、 借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书;
5、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承诺书;
6、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含首页)复印件;
7、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拓展资料
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1、 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非初次申请的学生可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贷款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
2、 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盖章的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户口簿出示即可,不需复印件)向县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
3、 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县资助中心同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盖章确认后交学生随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高校报到;
4、 再次申请贷款时,借款学生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提交经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即可。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共同借款人(借款学生)可持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