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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购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发布时间: 2021-04-22 13:52:31

㈠ 合肥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流程

合肥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和流程分别如下:
一、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
1、购买商品房;
2、购买二手房(含开发单位转为自管产的商品房);
3、购买公有住房;
4、购买经济适用房;
二、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
二手房使用公积金办理按揭贷款共分7步,具体流程如下:
1、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借款人向市资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
(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
3、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
4、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权证交易过户手续。
5、签订合同:借款人持已办理交易过户的权证及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贷款承诺书到指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贷款文件,卖方在贷款银行开立存款专户。
6、办理抵押: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7、发放贷款:贷款手续全部办妥后,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

㈡ 合肥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是怎样的

使用合肥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有哪些?

1)借款人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借款人所购商品房开发商与建行蜀山支行、工行城建支行、农行绿都支行、徽行长江路支行、交行省营业部、中行省营业部等银行有公积金按揭业务签约(协议);

3)借款人常住在合肥市;

4)借款人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借款人无征信不良记录;

6)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7)借款人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8)借款人购房首付款不低于20%;

9)借款人双方无未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使用合肥公积金贷款的材料有哪些?

1)经职工所在单位同意盖章的《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书》;

2)合法的购房合同;

3)一套房首付款不低于房价款20%的发票;

4)夫妇双方(个人)月收入证明;

5)夫妇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者个人的单身证明);

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4、合肥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网上下载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借款人携带相关材料及贷款申请表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草签借款合同;

4)银行对借款人征信及相关情况进行调查,符合条件的由担保公司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手续办理完成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贷款;

6)发放贷款;

7)借款人按照合同要求偿还贷款。

㈢ 在合肥,用公积金贷款到最大额度,需要什么条件

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贷款金额的计算方式:

1、个人最高贷款额45万,夫妻最高贷款额55万;

2、2、可贷金额=缴存基数x0.5x12x可贷年限;缴存基数=申报工资基数=月缴存额/月缴存比例可贷年限=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实际年龄+5岁且≤20年(公积金最长贷款年限不超过20年)且≤30年-房龄。

3、例子:假设某房源竣工日期为2008年1月,现在是2019年2月,则房龄为2019-2008+1=12年(月份零头不足一年按照一年计算,进1法)。例如:小爱同学30周岁,月缴存基数为6000元,则小爱同学可贷年限为60-30+5=35年,且30年-12年房龄=18年,满足所有条件后取最小值,则小爱同学可贷最高年限为18年。可贷公积金金额为:6000x0.5x12x18=648000元,由于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不超过45万,则小爱同学最高可贷18年,45万元。

使用合肥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有哪些?

1)借款人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借款人所购商品房开发商与建行蜀山支行、工行城建支行、农行绿都支行、徽行长江路支行、交行省营业部、中行省营业部等银行有公积金按揭业务签约(协议);

3)借款人常住在合肥市;

4)借款人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借款人无征信不良记录;

6)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7)借款人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8)借款人购房首付款不低于20%;

9)借款人双方无未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㈣ 合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申贷前已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协议)约定的主要产权人;
所购住房为合肥地区范围内的商品房(其开发商必须是与管理中心及委托银行有按揭业务签约协议的)、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现住公房及产权清晰且无房产争议的二手房;
具有合肥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具有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提供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普通商品房首付比例应不低于房价的30%,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6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且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购买房龄10年以内的二手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价的30%,购买房龄10年以上20年以内的二手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价的40%;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月均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收入的50%。
只要符合以上条件,叶女士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㈤ 合肥现在可以买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的,只要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

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至受理网点申请贷款;

2.受理网点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

3.受理网点受理;

3.签约;

4.审批;

5.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银行放款。

㈥ 想在合肥买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的,前提是你缴纳提前半年缴纳了的。使用合肥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有哪些?
1)借款人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借款人所购商品房开发商与建行蜀山支行、工行城建支行、农行绿都支行、徽行长江路支行、交行省营业部、中行省营业部等银行有公积金按揭业务签约(协议);
3)借款人常住在合肥市;
4)借款人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借款人无征信不良记录;
6)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7)借款人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8)借款人购房首付款不低于20%;
9)借款人双方无未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㈦ 合肥公积金贷款条件是怎么样,容易申请吗

2011-09-07 左段小怪兽 | 正班长 合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1、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1)、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2)、对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3)、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5、有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6、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㈧ 合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以下资料来源于安徽长天投资有限公司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及条件一、贷款对象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在职职工。二、贷款条件(1) 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3)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 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5) 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6) 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7) 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8) 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9) 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办流程(一)借款人提出申请: 借款人按要求向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贷款所需资料。(二)资信调查及贷款审批: 贷款承办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资信调查,提出意见并填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调查审批表》送有关人员审批。借款人可在借款申请受理7个工作日后,向贷款承办银行咨询审批结果。(三)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人接到贷款承办银行通知后,与共有权人一同带上身份证、扣款账号等资料前来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并将借款合同送开发商签字盖章后交承办银行。(四)办理保险及抵押登记手续: 借款须办理保险和抵押登记手续,相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五)贷款划拨: 贷款承办银行在确认抵押登记已办妥、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贷款转入借款人与售房人共同指定的账户,并将放款回单寄送借款人。(六)贷款回收: 借款人自放款次月起按借款合同约定归还借款。借款人借款满一年后方可申请提前还款。如借款未满一年,借款人因出国、调离本市、房产转让、退房等原因需提前还款的,应提交相关证明。(七)清户撤押: 借款人还清借款本息后,由承办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并负责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㈨ 合肥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流程

合肥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流程:
一 、贷款条件
1、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六个月以上。
2、申贷人所购普通自住二手房应在二环以内或二环以外成熟小区,须是成套住宅,原则上应为住宅小区(房产证上标明为小区)的房屋或单位宿舍的二手房,房屋年限从房屋竣工之日起计算不超过二十年。
3、申贷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4、首付房款须按约定交至合肥市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银行(徽行或工行)专户,首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20%;第二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2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5、对于父母与子女等直系亲属间的购房行为不予提供贷款支持。
6、组合贷款中涉及商业贷款的,其首付、贷款次数、利率等相关规定由贷款承办银行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7、申贷人夫妻双方无未偿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8、申贷人需为房屋买受人且所占产权比例不得少于50%(含)。
二 、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1、最高额度: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5万元;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借款人在最高贷款额度内的可贷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月)×0.5×实际可贷年限;共有产权人、参与还款人不列入计算范围。房屋年限在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成数为8成;房屋年限在10以上20年以下的,贷款最高成数为7成;房屋竣工年限以房产证或房地产主管部门相关证明为准,且须符合贷款首付款政策。
2、最长期限:20年;并与房龄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
3、利率:以人民银行规定为准(详见还款金额表)。
4、贷款的具体数额和年限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和还款能力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