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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

发布时间: 2022-01-03 19:24:58

㈠ 湖南省直住房公积金和长沙市公积金有区别吗

一、省直公积金和市公积金的区别:

1、购买者不同

省公积金一般是铁路单位,国家机关单位买的,一般的企业都是买市公积金。省公积金直接交纳单位为**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公积金的管理单位为**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可用地点不同

省公积金可以在全省内用,市公积金只能再市内用的。

3、还贷方式不同

贷款为组合贷款,省公积金的话,可以先还商业贷款的部分,再还公积金贷款的部分。市公积金,则需按定的比例同时还,可能年限会比较长。

4、占的比例不同

省公积金和市公积金在贷款额度上会有一定的差别,一般来说,市公积金可占70%,省公积金则占50%。

二、个人一手房异地公积金担保贷款须知:

(一)、申请贷款条件

1、所购住房位于长沙地区范围内且属省直公积金中心认证楼盘。

2、借款人在湖南省内其他地市中心(长沙市中心除外)有公积金账户且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补缴的不算),且住房公积金至少应缴交至申请贷款前2个月。

3、申请办理贷款职工及配偶符合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管理的相关规定(逾期期数不超过连续3期,累计6期)。

4、职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含本套房购房提取)的,须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以下情形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1、购买的同一套住房已申请提取了住房公积金的;

2、职工家庭现有两套(含)以上住房的;

3、职工家庭已有一套住房产权面积超过120平方再购房的;

4、职工家庭已注销三套(含)以上住房的;

5、职工家庭购买别墅、多层联体别墅、商住两用住房(含公寓)、商业用房申请贷款的。

6、职工家庭(含本人和配偶)现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本中心公积金贷款和其他中心的公积金贷款。)

(二)、贷款金额

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可贷额度低于20万元的,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20万元核定。

最高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

1、缴存职工家庭(包括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房价款的80%。

2、缴存职工家庭首套房已转让注销,无其他房产,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执行首套购房贷款政策,贷款金额不超过房价款的80%。

3、缴存职工家庭拥有1套120平米及以下住房(包含有一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两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20平米及以下),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

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比例为4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

4、购买精装修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普通自住房政策。

(三)、贷款年限

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男性职工60岁,女性职工55岁)。

(四)、贷款流程

咨询和领表 → 审批和签约 → 办理抵押 → 发放贷款

1、咨询和领表:借款人通过电话、网络或现场咨询确认贷款资格,网站下载或现场凭购房合同领取贷款申请表。

2、审批和签约:申请资料送至省直公积金中心营业厅,贷款审批后,借款人办理合同签署手续。

3、办理抵押:抵押人协同开发商前往房地局办理抵押见证。

4、发放贷款:所贷款项由受托银行直接划到售房单位,借款人或开发商专管员凭本人身份证到中心营业厅柜台领取办好的放款通知书和委托贷款凭证客户联。

㈡ 湖南省公积金换到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影响贷款发放吗

湖南省公积金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话可以在长沙市贷款买房,对贷款发放也没有什么影响。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已全面实施 贷款流程:

  1.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 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 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 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5. 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6.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

  7. 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8. 大修住房的,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9. 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10. 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㈢ 湖南省住房公积金额度怎么计算,

1、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2年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2、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 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㈣ 湖南省直住房公积金新规:申请贷款时需正常缴存1年

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8月12日消息,近日,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以省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发布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缴存、失信行为等四个新的管理办法。新规提到,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将需正常缴存“6个月”调整为“12个月”。最高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从“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调整为“贷款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N(N根据个贷率确定,2021年为15)”。职工家庭现有一套住房产权面积超过144平方米,再购房不予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仅可以还贷提取,首套房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也不能办理购房提取。

㈤ 湖南地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一、湖南省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以下的年利率:3.33%;五年以上的年利率:3.87%二、如果你是十年贷款6万元;则月利息为:60000*3.87/12=193.50元。